海域功能區劃與管理工作
為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加強海域、海岸地區資源保育及土地使用管制,營建署所研擬之「國土計畫法」(草案)及「海岸法」(草案),係以現行土地使用管制制度為基礎,分別將土地使用管制範圍延伸至領海及近岸海域,以確立主權、突顯海洋國家特色,其立法意旨均經行政院院會通過,惟未於立法院第五屆會期屆滿前完成審議,其後營建署依行政院指示多次召開會議並修正部分條文,經95年12月28日部務會報審議通過,於96年1月函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而前開二法草案未完成立法前,於區域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將海域、海岸(近岸海域)納入區域計畫實施範圍。同時為配合未來「海岸法」之執行及利於區域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落實海域使用管制,營建署先後於94年及95年度委託辦理「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及其配套措施之研擬」及「我國近岸海域及未登記土地之土地使用先期規劃」。
另為加強海域使用管理及因應海域納入區域計畫後相關實施策略(如圖1.1-1),維護國家海域所有權和海域使用權人合法權益,促進海域合理開發與永續利用,營建署於96年度配合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通過之海洋策略組「分工計畫表」中「研擬發展海域功能區劃制度」及「研擬海域使用管理等法律草案」等兩項工作,爰辦理「海域功能區劃與管理工作」案,就我國目前海域各種使用現況資料進行蒐集建置,評估海域目前使用現況之適宜性,研擬海域功能分區劃設準則與管理策略,劃設海域功能分區,同時針對現行及研擬中之法規制度進行檢討,提出相關修正建議,以期落實海域地區資源保育及土地使用管制。
中華民國海洋及水下技術協會
(以下簡稱本團隊)自民國80年3月創立以來即結合產業界、政府相關機構及學術界,共同推動海下技術發展,培育人才,以促進我國海洋科技研究、海洋開發及相關工程建設。此外為強化計畫中技術面執行,本團隊另邀請「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協助專案執行。本團隊將保持一貫之嚴謹態度,思考國土海域功能區劃發展目標及需求,共同發展一套完善之法制論述與操作技術說明,配合相關空間資訊之蒐集,做為營建署後續國土規劃管理之基礎,在此,提出本團隊之構想及專案實施方式,期能落實計畫目標及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