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民國112年5月26日三讀通過的《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中央主管機關為海洋委員會。根據此條例第4條,海洋產業指利用海洋資源與空間進行各項生產及服務活動之產業,包括海洋能源、生物科技、非生物資源、礦資源、漁業、文化、運動、觀光及遊憩、遊艇及其他船舶載具、運輸及輔助、養殖、監測、測繪、資訊服務、海洋工程、環境保護,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足見海洋產業範疇十分廣泛且多樣。
本專輯以「海洋資源與科技探索」為主題,旨在呈現臺灣附近海域海洋資源及海洋科技應用的多樣性。由於一般人對於深層海水資源、文化資源較為陌生[1],本專輯以探索海洋珍寶的角度,探討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及文化資源,而在海洋科技方面,除包括現階段離岸風場開發技術外,也包括生物追蹤科技。因此,本專輯包括「深層海水資源」、「海洋科技」、「海洋文化」等三個面向。
在深層海水資源方面,臺灣東部海域在全球發展深層海水產業的國家中,被譽為最具發展潛力的地區,因此除撰文闡述深層海水作為ultimate
marine
resource的珍貴性外,也針對水利署近期順利完成經濟部東部深層海水創新研發中心有關取水工程進行成效評析,希望可以一掃過去十餘年來在取水工程方面遭致挫折的陰霾,加速開創深層海水產業的發展。有關海洋科技探索,探討的主題包括:微波雷達應用於近岸海流監測技術、結合數值模式與GIS以強化海域溢油緊急應變策略與資源配置之效益、浮動式離岸風力發電技術、AI在海洋觀測與預測之應用,以及海龜與海鳥的生物追蹤技術等。在海洋文化方面,為呈現民國104年12月9日公布實施、由文化部所主管的《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近年來的推動成果,本專輯就有關水下文化資產人才培育、調查成果、於觀光休閒的再利用、船舶文物、海洋博物館(國家海洋研究院推動)等,邀請學者專家撰文分享。
本專輯共刊出12篇文章。在出版過程當中,承蒙各位作者的用心撰稿並配合主編的要求,共同努力以提升本刊物品質,在此表示感謝。本專輯文章在出版前雖經主編及作者們盡力校正,惟難免有疏漏之處,尚請讀者見諒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