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人:洋聲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崇武
被訪者: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海洋休閒觀光系主任黃妍榛
台灣海洋生態觀光協會理事長
Q1:黃妍榛主任您好,首先感謝您本次來分享有關海洋休閒觀光面面觀。聽聞您擔任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海洋休閒觀光系系主任兼任所長已經有一段時間,積極投入產業,進行相關議題之了解與研究,也具備專業實務經驗,第一個問題想請教您對於台灣的海洋休閒觀光產業發展有何看法呢?
A1:感謝您的提問,有關於台灣的海洋休閒觀光產業發展,首先可以看到交通部觀光局繼2018海灣旅遊年後,2019年「小鎮漫遊年」也對準郵輪旅遊市場,除了推廣國旅外,更與產業界合作規劃各項休閒觀光活動,吸引外籍旅客深度旅遊台灣,凸顯了臺灣在海洋休閒觀光發展的機會與趨勢。臺灣是個四面環海的島嶼,擁有壯麗的海岸線與離島,加以氣候的優勢,同時也集結了精彩、豐富、多元的海底景觀、海洋生物、地形、地貌與人文景觀條件,造就了極佳的條件,擁有發展海洋休閒觀光的優勢。而科學家也指出,二十一世紀是海洋的世紀,地球表面積有超過百分之七十是海洋,海洋擁有豐沛的資源,也為連結世界運輸的重要命脈,同時,發展以海洋與海岸為主體的休閒旅遊型態也正在全世界各地逐漸發展,成為新興的重要休閒活動選項之一。因此,面對海洋休閒觀光的發展趨勢,台灣首要得以透過海洋資源永續發展規劃,以建構海洋休閒觀光基礎。
Q2:目前休閒、遊憩、觀光定義莫衷一是,又加上海洋的廣泛,故水上遊憩、水域活動、海岸遊憩、海洋觀光或海洋遊憩或海洋活動都是常見的說法,依據您的看法,海洋休閒觀光名稱應該為何?定義又為何呢?
A2:由於目前休閒與觀光的定義百家爭鳴,隨著時代更迭與社會背景也各有差異,同時休閒、遊憩、觀光部分觀點與論述也確實接近。不過,根據學者觀點,休閒可定義為個人在工作或與工作有關的時間以外的自由時間,自由選擇而全心投入所從事活動(莊慶達、胡興華、邱文彥、高松根、何立德、碧菡,2016)。觀光則是指人們離開日常生活,經由選擇而從事的暫時性特定活動(解鴻年、張馨文,2010)。因此,觀光是人們離開日常生活的處所,包含居住及工作環境,自由選擇而從事的短期特定活動,也是休閒活動的一種形式(呂江泉、黃妍榛,2019)。此外,劉修祥(2006)在討論休閒、遊憩與觀光概念時也提到,休閒與遊憩屬於同一部分,而觀光則屬於另一部分。而參考目前學者與專書著作也發現,在討論海洋休閒相關活動時亦多以海洋休閒觀光為名,故雖曾有學者提出國內外目前尚未有統一名稱,依據個人淺見,以「海洋休閒觀光」作為統稱應是合宜的。


因此,海洋休閒觀光便是指以海洋為中心所從事的遊憩活動,亦即海洋休閒觀光是指該活動是以海洋為主體或由海洋環境引發者(Orams,
1999)。依據學者觀點,目前可歸納為八大範疇,包括:海洋生態觀光、海岸景觀觀光、海洋產業觀光、海洋文化觀光、海洋休閒活動、郵輪觀光、島嶼觀光以及海洋城市觀光等(莊慶達、蕭堯仁,2012),產生的活動形式多元,範疇極為廣泛,涵蓋水上/下、離/近岸,有/無機具、有/無動力等各種規劃。而海洋休閒觀光也屬組合型服務性產業,涵蓋觀光客的吃、住、行、遊、購、娛等需求,提供遊客全方位的服務。由此可知,海洋休閒觀光具有獨特性,與一般陸域觀光活動不同。
Q3:而針對海洋休閒觀光產業的需求,請教依照您的教育觀點,專業人才應該如何養成,才得以順利與產業接軌,達到學用合一之目標?
A3:由於海洋休閒觀光涵蓋範圍極為廣泛,因此專業人才的養成需要對應職能導向,才得以有效達成海洋休閒觀光服務人才培育目標(呂江泉、黃妍榛,2019)。根據臺灣海洋教育中心(2016)之海洋休閒觀光職能導向課程發展手冊中指出,所謂海洋休閒觀光產業從業人員是指在海洋(水域)相關地區,從事休閒、觀光、遊憩、運動、文化、教育等內涵交集之觀光活動從業人員。是以海洋休閒觀光的核心職能應包括:解說導覽、資源整合以及外語能力,也需具備文化資源、海洋環境、消費者行為、水域安全與休閒觀光專業知識,同時也需要擁有工作熱忱、敬業態度,服務導向,持續學習以及環境關懷意識。尤其是海洋休閒觀光是提供服務性產品為主,故服務業基礎態度之養成也為不可或缺的部分(呂江泉、黃妍榛,2019)。面對郵輪、遊艇旅遊產業日漸興盛的今日,個人也建議,未來海洋休閒觀光產業從業人員,除需具備海洋環境及觀光旅遊等專業外,也需積極提升第一甚至第二外語能力,並充實商管等專業知能,俾利於臺灣海洋休閒觀光產業與世界接軌,也有助於學子之未來職涯發展。
Q4:最後,想請教黃主任,有關於政策推動或是產業方向,是否也有具體建議,以利呼應日漸興盛的海洋休閒觀光國際發展趨勢?

A4:從歷史的發展可以發現,1987年時臺灣解除戒嚴是海洋休閒觀光發展的重要轉折。而由早期的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到近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水環境建設等相關基礎建設,以及2017年體育運動政策白皮書修訂版對於改善水域運動發展環境的重視等政策作為,皆陸續為海洋休閒觀光發展厚植穩固的基礎。尤其2018年海洋委員會的正式成立,更宣示了中央部會對於海洋相關議題的重視。因此,除原有四面環海的優勢外,個人建議得以思考從公共服務提供的角度,以利民眾更容易親近海洋休閒觀光活動。例如目前針對全民運動推廣,政府部門在各縣市透過BOT或OT等方式設置市民(台北市)與國民運動中心,讓民眾在步行可及的範圍內,享受完備的運動場館設施以及運動指導。同理可思考,因應台灣地狹人稠,水域休閒遊憩器材如獨木舟等在進行載運、存放與移動都有其難度,故建議得以選擇合宜的水域場域(包括海洋、湖泊、河流等),
依據在地的條件與特色,由官方進行管理規劃,提供產業界建置海洋休閒觀光運動中心的場域,讓民眾得以更方便的租用與取得海洋休閒觀光所需之設備器材;也可透過與教育單位的合作,讓民眾在該場域就可以獲得最專業的技術指導。例如在河域的環境,就可以建置水域運動中心,提供民眾像是風帆、獨木舟、甚至是龍舟等設備借用,同時開發並善用在地的特色,也可以提供需要專業訓練使用者,最完善的指導課程。如果能朝向這個方向前進,並有效連結產官學三方合作,相信必得以讓民眾更親愛、知海、愛海,也可以更安全、更專業地享受四面環海的臺灣所帶來的海洋休閒觀光度假優勢。(最後也提供參考文獻參酌)